郑州市教育局休学规定
为了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,增强学校的教育管理规范化程度,郑州市教育局制定了休学规定。以下是休学规定的具体内容:
一、休学申请
1.学生因身体原因需要休息的,可以向学校提出休学申请。休学申请应当包括以下内容:申请人姓名、性别、出生日期、所在班级、所在学校、申请休学时间和原因、必要的医疗证明等。
2.学校应当对休学申请进行审核,并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。学校决定休学的,应当通知申请人,并协助申请人办理休学手续。
3.休学时间一般为2-3个月,但具体期限由学校根据申请人的情况决定。休学期间,申请人应当保持与学校的联系,及时了解学校的工作进展,并在需要时返校复课。
二、休学待遇
1.休学期间,学生应当享受原学校的教学设施和资源,并按照学校的规定参加课程学习。
2.学生休学期间,学校应当安排教师辅导,帮助学生解决学习中遇到的问题。
3.学生休学期间,学校应当保证其按时返校复课,不得延长休学时间。
三、休学审批
1.学校应当建立学生休学审批制度,明确休学申请的审查流程和期限。
2.学生休学申请经学校审核后,可以向当地教育部门申请审批。教育部门应当对休学申请进行审核,并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。
3.休学审批结果应当告知申请人,并明确休学期间的待遇和复课时间。
郑州市教育局休学规定为学生提供了必要的保障,确保其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。学生应当认真遵守休学规定,按时提出休学申请,享受休学待遇,并在需要时及时返校复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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