漠视

漠视

漠视和侵害群众利益,是两个意思。一是漠视群众利益,就是一些党员干部装着看不见,是睁眼瞎。二是明目张胆的侵害群众的利益,是与民争利。漠视侵害群众利益,就是明知故犯。这就是一个定性问题。

漠视和侵害群众利益,为何要被处分。一方面是失职渎职,另一方面是有意为之,是明知故犯,甚至还是违法行为。对于这样的干部,处理他们,是天经地义的。因为,他们违背了初心,违背了党章,违背了以人民为中心的服务发展理念。

漠视和侵害群众利益,如果不受处分,任其发展下去,那结果是什么?是动摇党的执政根基,是让党失去民心,是一件离心离德的大坏事。这个社会治理上,就会出现混乱状态。

漠视侵害群众利益,处理明知故犯的党员干部,就是正本清源,就是在党内开展一项自我纯洁的行动。这样的行动越多,解决漠视和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就越多,最终就会让广大群众增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,让人民群众愿意跟党走、真心跟党走,永远跟党走。

要明白,一个不尊重、不保护群众利益的执政党,其道路永远是短暂的。而我们党对于这样的问题,予以真正抓,抓在手上,结果就是党心民心一条心,社会治理更加通泰顺利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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