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执子之手,与子偕老》是唐代诗人李清照所写的一首诗,全句为“执子之手,与子偕老,吉日良时,夫妻好合”。这首诗表达了李清照对丈夫赵明诚的深情爱意,以及两人一起白头偕老的美好愿景。
李清照是中国古代文学史上的重要人物之一,她的诗歌作品具有深刻的思想内涵和优美的艺术形式。《执子之手,与子偕老》是她的一首代表作,表达了她对爱情的执着和坚定,以及对家庭和社会的责任感和担当。
在这首诗中,李清照以简洁明快的语言,表达了对爱情的忠诚和对未来的美好期望。她用“执子之手,与子偕老”这句话,表达了对丈夫赵明诚的真挚感情,意味着无论什么时候,无论什么情况下,她都会陪伴着他,与他共同走过人生的每一个阶段。
这句话也被视为是中国爱情文化的代表,它表达了人们对爱情的执着和坚定,以及对家庭和社会的责任感和担当。在中国,这句话被广泛传颂,成为了人们对爱情和婚姻的期许和信仰。
执子之手,与子偕老,这句话不仅仅是李清照对爱情的诠释,更是中国爱情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。它表达了人们对爱情的执着和坚定,以及对家庭和社会的责任感和担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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