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连市教育局关于高中生休学规定
近年来,随着教育事业的不断发展,高中生休学现象日益增多。为了更好地保障高中生的合法权益,大连市教育局制定了以下关于高中生休学的规定。
一、休学时间
高中生休学时间为一年,最多可休学两次,每次休学时间为两周。学生需要向学校申请休学,经学校批准后,方可离开学校。休学期间,学生需要遵守学校的规定,按时返校上课。
二、休学条件
1. 休学条件:学生必须遵守教育部《关于规范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及考试评价工作的意见》的要求,参加学业水平考试,成绩达到相应要求。
2. 休学条件:学生必须参加学校组织的模拟考试,成绩达到相应要求。
3. 休学条件:学生必须遵守学校的规定,按时返校上课。
三、休学程序
1. 学生向学校提出休学申请,经学校批准后,方可离开学校。
2. 学校对休学学生进行考查,确定休学时间。
3. 休学学生在休学时间内按时返校上课,并完成学校规定的学业。
4. 休学学生在返校后,还需参加学校组织的模拟考试,成绩达到相应要求,方可返回学校继续学习。
四、休学费用
休学学生需要向学校缴纳一定的学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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