云南省玉溪市关于学生休学规定文件
为做好学生休学管理工作,保障学生权益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》《云南省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,结合玉溪市实际情况,制定如下规定:
一、休学申请
1.学生提出休学申请,应向所在学校提出,学校应及时审核,符合休学条件的,予以批准。
2.休学申请应当包括以下内容:
(1)申请人姓名、性别、出生日期、身份证号码、所在班级、学校名称;
(2)休学原因:包括病假、事假、实习假等;
(3)休学时间:申请休学的时间;
(4)学校批准情况:学校是否批准休学申请,是否提供了病假证明、事假证明、实习证明等。
3.休学申请应当由申请人所在学校的老师或辅导员审核,学校应及时将审核结果告知申请人。
二、休学期间管理
1.休学期间,学生应遵守所在学校的规定,按时参加学校组织的教学活动,完成学校布置的各项任务。
2.学生休学期间,学校应为学生提供必要的生活保障,包括食品、住宿、医疗等。
3.学生休学期间,学校应加强对其的监管,确保其遵守法律法规,维护其合法权益。
三、休学期限
1.学生休学期限应根据其病情、病因、年龄等因素确定,最长不超过两年。
2.学生休学期限届满前,应向所在学校提出续假申请,学校应及时审核,符合续假条件的,予以批准。
四、其他规定
1.学生休学期间,学校应为学生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支持,包括心理咨询、法律援助等。
2.学生休学期间,学校应加强对其身心健康的保护,确保其身心健康得到保障。
3.学生休学期间,学校应加强对其家庭支持的引导,帮助其解决生活困难。
以上就是云南省玉溪市关于学生休学规定文件的相关内容。学生休学是保障学生权益的有效途径,学校应加强对学生休学管理工作的指导,为学生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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