金华市教委关于学生休学的文件
尊敬的家长和学生: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》和《金华市教委关于规范学生休学工作的意见》等相关法律法规,为做好学生休学管理工作,保障学生身心健康,提高教育质量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休学申请
1.学生提出休学申请,应向所在学校提交书面申请,并提交以下材料:
(1)学生休学申请书;
(2)学生成绩单;
(3)学生健康状况证明;
(4)家长或监护人的同意书;
(5)其他相关证明材料。
2.学校根据学生申请,进行审核,并报金华市教委批准。
3.学生休学时间一般为一年,最长不超过两年。
二、休学管理
1.学校应加强对学生休学的管理,确保学生休学期间不违反相关规定,不干扰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。
2.学生休学期间,应严格按照学校的规定进行学习、生活,不得影响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工作。
3.学生休学期间,如出现身体疾病或特殊情况,应及时向学校报告,学校应及时给予帮助和治疗。
三、休学政策
1.学校应制定详细的学生休学政策,明确休学时间、休学条件、休学流程等,方便家长和学生申请。
2.学生休学期间,学校应继续给予学生相应的教育教学支持,确保学生能够顺利完成学业。
3.学生休学期间,如出现特殊情况,学校应及时提供帮助和支持,确保学生身心健康。
尊敬的家长和学生:
学生休学是学生身心健康的需要,也是提高教育质量的需要。我们真诚希望家长和学生能够认真遵守相关规定,积极申请休学,保障自己身心健康,提高教育质量。
特此通知。
金华市教委
2022年2月24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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